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不收供养实例(六) 不接收40亩土地供养 菩提心 2016年9月15日 23:43 阅读(1145) 评论(0) 中外合资企业湛江海湖房地产公司于1996年经会议研究决定,向第三世多杰羌佛捐赠一块40亩的土地,该地位于广东湛江市赤坎区广湛公路东大埠农场一号之四,并以公司名义盖公章写了《捐赠书》。但是,第三世多杰羌佛既不予接受土地,也迟迟不派人去办理接收过户手续。后经公司多次催促,第三世多杰羌佛才说:“我不会要你公司的土地的,所以我不会去办理这个手续。” 赞(1)微海报分享